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25亿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预算数减少14.85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8.19亿元,减少2.08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87亿元,减少8.54亿元;公务接待费4.19亿元,减少4.23亿元。
今天下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通报了上述消息。
张少春介绍,“三公”经费之所以比预算数减少14.85亿元,“主要是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等任务当年未能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