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游戏社区

 找回密码
 马上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区时间 开区版本 服务器IP 版本介绍 详细介绍 宣传奖励 官方网站
每周五全天新区推荐 03版武易传奇 █ 第一大区 █ █ 齐鲁网游打造经典纯原汁原味复古武易 █ 长久稳定 █ 绿色复古 █ 点击查看
每周五全天新区推荐 经典嘟嘟传奇 █ 第一大区 █ █ █ █ █ █ 原汁原味复古嘟嘟█ █ █ █ █ 长久稳定 █ 绿色复古 █ 点击查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11|回复: 2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规定国歌不能用于手机铃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25 10: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4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歌法(草案)》,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在草案中规定不得将国歌用于手机铃声、叫醒信号等。
根据草案第10条规定,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国歌。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广告、公共场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等。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沛霖指出,草案在修改过程中还应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例如,有些人员在表演过程中以国歌作为表演的曲目,“这当然是不可以的。”虽然将国歌的旋律进行了艺术化,但为了国歌的尊严,这样肯定是不行的,应该作出相应规定。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鲍家科进一步提出,草案第10条对于商业方面的规定不够宽泛,建议修改为“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业活动、公共场所使用的背景音乐等”。他表示,有些人将国歌拿来作为手机铃声,而草案中列举的“商标、广告”都不能完全对此予以概括,“商业活动”这一表述范围更大。
“在现实当中,有些人使用国歌作为某种私人标志,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梁胜利也认为,草案第10条规定尚不完善,建议增加规定,国歌不得用于电话、电脑、彩信、互联网等铃声、叫醒信号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26 16:15: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在这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28 15: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用户楼主,楼主英明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爱上游戏社区

GMT+8, 2024-11-27 09:3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