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昌11月14日电 近日,江西省南昌县检察院受理一起非法狩猎的案件,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执行。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5月至8月间,龚某在南昌县向塘镇黄田村的一处水稻田内搞青蛙养殖,从湖南益阳地区青蛙养殖基地人处得知,会有好多小鸟吃冬眠以后出来的青蛙,为了保护青蛙免遭鸟类吞食,龚某使用尼龙网在养殖区上架设成防护网。在此过程中,因为网格间隔的设置,使得当地常见的鸟类“八哥”会被防护网捕获而无法逃脱,最终在防护网上死亡。案发时民警在现场查获37只鸟,其中活体八哥鸟1只、死亡八哥鸟36只,经鉴定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虽然龚某主观是为了保护养殖的青蛙,但后来其发现该网会捕获八哥,且存在八哥无法逃脱导致死亡的情况,在发现该情况后,龚某并没有采取措施放飞或施救八哥,而是任其死亡。且南昌县全境属于禁猎区,在每年4月至11月为非重点保护的鸟类、兽类野生动物的禁猎期。因此,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其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