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定要在中国法治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继今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将2017年确定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3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又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发出总动员令:确保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努力实现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基本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目标。
这意味着接下来的几个月,是司法改革的关键时刻,将决定中国将向世界展开的,是怎样一幅改革画卷,将决定我们在新时期从何处出发。
本轮司法改革是“过去近二十年来,层次最深、触及利益最深,动的奶酪最多的一次”,难度可想而知。但是经过四年多的努力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129项司改任务大部分都已经完成,其中107项已出台改革意见,5项正完善配套方案,17项正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司法改革的主体框架已经基本形成。通过司改,中国法治成色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大大增强。今年全国两会“两高”报告创历史的高得票率,反映了民心民意对司法改革成果的高度认可。
不过,问题与阻力依然存在。对此,孟建柱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司改面临两大挑战:一是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比预想复杂,各种问题不断暴露;二是改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实际困难,导致难以落实。在改革过程中发现问题、直面问题,最终解决问题,是问题导向的改革逻辑。“行百里者半九十”,越到关键时刻越要迎问题而上。所以这个时点谈问题体现了政法人自我加压的改革自觉。
正是这种自我加压,让全社会对司改“虎头豹尾”、完美收官充满信心。这至少基于三方面原因:
一是有决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中央对此决心很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每一位政法人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为正在落成中的中国法治大厦添砖加瓦。在这一过程中,抓“干部”、抓“关键少数”很关键。孟建柱指出:“越到改革关键时刻,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越要担起责任、发挥作用。”这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一贯的治理思维:抓“关键少数”。
二是有办法。整个司改的顶层设计思路明确,具体推进措施有力。从试点开始,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重点改革不断推进,成效逐步显现。
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更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抓住了司改的牛鼻子。其中,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亮点。它一方面保障了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另一方面也讲求权责对等,把“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2015年最高法《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违法审判责任必须追责的七种情形,包括“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等。以审判为中心意味着法官定位为控方、辩方的公正裁判者,手执正义天平,对哪一方都不偏不倚。
同时,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也有助于倒逼检察官拿出证据合法、证据链完整无缺环、说理充分的起诉文书来。在刑事案件中,检察官的功能是代表国家为受害人伸张正义,如果提交的某些证据被法官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排除,很可能就是证据链缺环、证据不充分,从而让真凶逃脱法律制裁。为了让真凶伏法、让正义伸张,检察官也必须注重证据的合法性。这又会进一步倒逼公安人员合法进行调查取证。
所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实际上催生了一个良性的倒逼机制、激励机制,让政法人为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的职业声誉负责,通过促进程序正义保障实质正义,让法治放出耀眼的光芒。
三是有支持。正如上面所说,近年来司法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得到了全社会的支持与认可,使推进司改达成了最广泛的共识,形成了最广泛的同盟。另外,四年多的司改也让全体政法人的法治意识和改革动力不断增强。这就是孟建柱所强调的,“要在坚持改革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有利于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改革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积极性”。
司改不只是纸上美好蓝图,而是一条一条推动、实施、落实下去的政策。目前司改攻坚战已经打响,通过抓好落地见实效,全社会有理由对司改2017充满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