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在民族区域自治的光辉道路上
——写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
又一个5月来临,70年时间的长河中,每一年的5月对内蒙古来说都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月份。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北路东侧,一座古朴庄重的二层小楼里,经常出现一批又一批慕名而来的参观者。他们轻轻地踏入,细心地观看,虔诚地聆听。楼前的青砖墙上,用蒙汉文书写的 “五一会址”4个烫金大字,在春天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70年前的5月1日,内蒙人民代表会议392位代表的掌声在这座青砖灰瓦的小楼里久久回响。
70年前的5月1日,我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在全国解放战争的隆隆炮声中,庄严宣告成立。
70年沧桑巨变
让我们重新叩开时间闸门,翻阅那史诗般的红色篇章
“五一大会”会址1986年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会址占地面积2334.15平方米,会址门前绿草如茵,花团锦簇。会址内的“五一大会”陈列展,共展出图片、实物300余件,真实地记录了内蒙古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我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光辉历程。
历史的长河静观时往往风平浪静,只有蓦然回首,才能体会它的波澜壮阔。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内蒙古地区200万人民迎来了民族解放的胜利,特别是东部地区的同胞更是结束了长达14年的亡国奴屈辱史。然而国民党政府不顾全民族向往和平的意愿,一意推行反共反人民的内战政策。
这个时候的内蒙古地区形势极为复杂:当时的内蒙古地区主要包括东三盟(今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以及热河的昭乌达盟和卓索图盟(今赤峰市和辽宁省朝阳市部分地区),中心在王爷庙(今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中西部地区被国民党政府划为绥远和察哈尔两省。此时,各种政治力量跃跃欲试。1945年9月,锡盟苏尼特右旗出现了一个所谓的“内蒙古人民共和国临时政府”;1945年10月,呼伦贝尔自治政府成立;1946年1月,东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兴安盟葛根庙召开,宣布成立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
在中国革命这一宏大棋局中,中国共产党最高决策层审时度势,不失时机地将一手妙子果断地投在了内蒙古地区。
就在“八·一五”的一个月后,中共中央西北局给晋绥分局发电报。当时在西北局做少数民族工作的刘春同志参与了这份电报的起草。刘春晚年回忆确认:“我党(在)内蒙解放后应扶助蒙古人民实行区域自治”的电报由刘少奇同志签发。
就在此电之前的9月中旬,中共中央派出20余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两万多名负责干部、11万主力部队开赴东北地区并且成立中共中央东北局。时隔不足一月,中共中央指示刚刚组建的东北局:“在目前我党控制热察、发展东北、取得华北优势的方针下,内蒙在战略上具有极重要的地位。适当解决民族问题,不但关系到内蒙民族本身的解放,而且能够建立我党我军巩固的后方及与苏蒙军取得直接联系的有利地位。”同日,中央书记处发出《对内蒙工作的意见》,更为缜密地提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首先从各旗开始,争取时间,放手发动与组织蒙人的地方自治运动。”
当时的蒙古族群众渴望当家作主(资料图片)
根据中共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11月8日、9日,晋察冀中央局两次驰电请示:成立内蒙自治运动联合会,由乌兰夫同志负责,为将来成立内蒙自治政府做准备。中央书记处翌日即复电:“同意先成立内蒙自治运动联合会,宣布纲领,发动广大蒙民,准备将来建立内蒙自治政府的方针。”
仅仅半个月后,11月25日至28日,乌兰夫同志就在张家口主持召开内蒙各盟旗代表大会。大会决定成立内蒙自治运动联合会,作为统一领导内蒙古自治的领导机构。
自治运动联合会成立后,面临着如何统一东西部自治运动的问题。12月,乌兰夫同志派以刘春为团长的工作团赴东部,开展东西蒙统一工作。1946年4月3日,内蒙自治运动联合会和东蒙人民自治政府各7名代表在热河省承德举行正式的统一会议。会议在乌兰夫同志主持下,经过热烈的讨论、细致的工作,最后一致通过了《内蒙自治运动统一会议的主要决议》。这就是内蒙古历史上著名的“四·三”会议。
“四·三”会议结束了内蒙古东西部地区长期分裂隔绝的状态,实现了蒙古族以及内蒙古各民族力量的统一和团结,同时也为内蒙古自治运动和革命斗争的健康发展,为内蒙古自治政府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四·三”会议从理论和思想上解决了内蒙古自治运动的方向和道路问题,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内蒙古自治运动的领导地位,标志着内蒙古地区的革命斗争和蒙古民族解放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此时,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已经开始。东北战场上,战马萧萧,炮声隆隆。1946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东北局西满分局根据内蒙古地区形势发展和东北战场的格局,向中共中央提出建立内蒙自治政府的建议。
12月26日,中共中央来电,指示十分明确:“此事请即考虑,提出具体意见,进行具体准备,便于最近期内实现。”
1947年3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哈尔滨主持召开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人和兴安省领导成员会议。会议讨论起草了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和《暂行组织大纲》,拟定了自治政府领导人选。
在中共中央的英明决策和具体部署下,经过乌兰夫等同志艰苦卓绝的努力,仅仅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蒙古各阶层就完成了思想上、组织上的统一。
人民代表步入会场(资料图片)
1947年5月1日,在王爷庙(今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的一所礼堂(现五一会址),经内蒙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当选内蒙自治政府主席的乌兰夫,代表当选的自治政府组成人员宣誓就职,宣告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自治政府的诞生。
宣誓就职(资料图片)
5月19日,毛泽东、朱德致电内蒙人民代表会议全体代表:“你们五月十七日来电收到了。曾经饱受困难的内蒙古同胞在你们领导之下,正在开始创造自由光明的新历史。我们相信,蒙古民族将与汉族和国内其他民族亲密团结,为着扫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建设新蒙古与新中国而奋斗!庆祝你们的胜利!”
从1947年4月23日内蒙人民代表会议正式开幕,到1947年5月1日内蒙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内蒙自治政府组成人员,这个在内蒙古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会议,史称“五一大会”。
会议现场(资料图片)
内蒙自治政府的成立,实现了内蒙古地区各阶层人民多年来渴求统一与自治的愿望,极大地鼓舞了内蒙古各族人民跟着共产党走,团结一致、共求解放的革命热情和信心,对于推动内蒙古地区的社会改革、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政策,不仅引导蒙古民族解放运动走上了正确的发展道路,也为正确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依据。
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上东西绵延4200公里的内蒙古自治区,如一匹奔驰的神骏,横跃北疆。
70年波澜壮阔
举世瞩目的民族区域自治道路筚路蓝缕,玉汝于成
“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谆谆告诫。
1947年4月,内蒙人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内蒙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和《暂行组织大纲》,成为自治区成立初期各级政府和各族人民守法执法的基本依据,并且为民族区域政治制度在全国的实行提供了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等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批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确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框架。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进一步加快了立法进程。
几十年来,内蒙古以国家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为依据,先后制定和批准了565件地方法规,形成了包括众多单行条例和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自治条例在内的法制体系,以及民族教育、语言文字、计划生育、清真食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方面一系列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有力地保障了各民族合法权益,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全世界有2500多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都是多民族国家。正确处理好国家与民族的关系,是多民族国家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当今世界的民族问题仍然普遍存在,既是热点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关系着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成为影响国家和地区长期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实践证明,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多民族国家中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方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探索独创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选择,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真正确保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民族平等是我们党民族政策的基石,也是新中国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确保各民族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把民族平等真正落到实处,是内蒙古革命、建设、改革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基本保证。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让农牧民翻身作了主人(资料图片)
自治区成立后,从1947年11月到1948年4月,全区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农牧民翻身作了主人;在牧区,进行了民主改革,“牧场公有、放牧自由”“不斗、不分、不划阶级”和“扶助贫苦牧民,牧工牧主两利”的政策使得内蒙古草原呈现出一派兴旺景象;在城镇,保护了工商业发展,陆续恢复和建立了一些军械厂、皮革厂和被服厂,所生产的武器和军需品源源不断运往前线补给东北野战军。
1947年至1957年10年间,自治区的建设事业以及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形成了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局面,被党和国家誉为全国民族区域自治的良好榜样。
“一五”期间,国家新建的8条铁路干线中,内蒙古就有集宁到二连、包头到兰州2条干线;全国156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内蒙古就有包钢、内蒙古一机等6个项目。内蒙古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如火如荼。
内蒙古把自力发展与中央关心、发达地区支援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国营牧场、成立民族联合社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动员各族干部人才支援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在发展思路上强调,“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必须和全国的经济建设总的步调一致,自治区的一切财富,必须首先为全国的经济建设服务”。特别是抓住国家重点建设包头工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的机遇,把自治区的各项建设事业与国家统一的计划紧密地结合起来,结束了少数民族地区“手无寸铁”的历史,短时期内使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立足实际,较早地在农区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牧区创造性地制定了“草畜双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牧区获得了大发展。“六五”期间,内蒙古按照“东林西铁、南粮北牧”的经济发展大格局全面铺开。“七五”期间,内蒙古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要求出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1987年12月,自治区四届五次全委会提出全区经济发展“三项奋斗目标”,对自治区20世纪后10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
进入新世纪,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内蒙古抓住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机遇,先后提出“林木为主、多种经营”建设方针、“两区一带”总体战略、经济社会发展“五大战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等战略方针,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不断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就。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一系列符合内蒙古发展实际的战略思路,引领内蒙古发展走进了全面转型升级的新时期。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各类人才资源开发,是内蒙古革命、建设、改革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关键。自治区成立以后,始终重视党的建设,坚持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作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点来抓,通过党校、干部学校和大中专院校,为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培养出大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培养出大量各类人才。全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使命,坚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兴党、在党护党,不断提高自治区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乌兰夫同志在他的回忆录中这样言词凝重地写道:“中国共产党把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作为中国整个革命的一部分,在革命斗争中经过长期探索,创造性地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一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这一基本政策是马列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不仅正确地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同时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最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省级地区,她首先用事实宣告了我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这一基本政策的胜利。”
这是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和繁荣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蒙古族杰出领导人几十年革命生涯的深切体会。
2014年9月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2014年1月26日至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守,就是守好家门,守好祖国边疆,守好内蒙古少数民族美好的精神家园;望,就是登高望远,规划事业、谋求发展要跳出当地、跳出自然条件限制、跳出内蒙古,有宽广的世界眼光,有大局意识;相助,就是各族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思想,各族人民拧成一股绳,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嘱托,成为内蒙古各族人民在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上前进的指针和动力。
70年坚实如磐
内蒙古发展史就是一部民族团结进步史
2014年1月,正值北方隆冬时节,内蒙古大草原千里冰封雪皑,一片银装素裹。
27日上午,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旌旗飘扬,牧歌悠扬,牧民们身着盛装,骑着马,开着车,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冬季那达慕。正在内蒙古考察工作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那达慕现场,在传统的“五畜祈福”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按照蒙古族习俗,用无名指蘸上用银碗盛着的鲜牛奶弹了三下,祝福来年风调雨顺,五畜兴旺,人民幸福安康。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时强调,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精心做好民族工作,把内蒙古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屏障。
报纸上刊登的习近平总书记手端银碗的祝福照片,被锡林郭勒盟宝力根苏木牧民陶克陶精心收藏着。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进步,是自治区成立70年来始终牢牢把握的一条主线。
在呼和浩特市中心的人民公园内,耸立着一座钢铁铸成的碑,黝黑的碑体上写着“包钢一号平炉出炉记”。
作为“一五”时期国家建设的156个重大工程项目之一,包钢的建设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全国各地的大力支援。包钢一号平炉的建成,是民族团结在内蒙古的生动写照。这座记载着包钢一号平炉建设过程的碑,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的“铁证”,见证了几十年来内蒙古各民族心手相连的历程。
自治区成立时就提出,消除历代统治阶级所造成的民族间的隔阂与成见,加强内蒙古地区蒙汉各民族的团结,为建设新的内蒙古而共同奋斗。
新中国成立后,内蒙古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无产阶级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上世纪50至60年代,国家先后动员7000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内蒙古。这些刚刚走出校园的青年学子们高唱着《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走进千里草原,融入民族大家庭。
1959年底,康克清同志向乌兰夫同志提出,上海等省市的孤儿院里有许多孤儿,国家在抚养上有困难,需要内蒙古人民的帮助。乌兰夫同志当即表示同意。当3000多名孤儿被送到牧区后,有的牧民赶上勒勒车,往返数百里专程领养孤儿。3000多名孤儿来到草原后,有了温暖的家,有了新“阿爸”“阿妈”。草原白云似的毡房为他们抵御风寒,草原醇香的乳汁哺育他们长大,吴侬软语变成了刚劲流利的蒙古语,柔弱的身躯锤炼成骏马般矫健的体魄。他们成为了草原新一代牧民,成为内蒙古新一代建设者。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内蒙古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又一批感人至深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
兴安盟科右中旗西哲里木镇哲里木嘎查蒙古族医生王布和,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30多年来救治患者60万人,患者来自国内20多个省区市。王布和对来自农村牧区的贫困患者,不仅不收医药费,有时还为他们垫付饭费和路费。王布和不仅治病救人,还热心嘎查里的大事小情。嘎查上电他拿钱,学校翻修他拿钱,困难户种不上地、盖不上房他拿钱。有一年,一场洪水冲毁了嘎查通往镇里的桥梁,王布和筹措26万元修建了一座新的水泥桥,为嘎查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农牧民亲切地称这座桥为“布和桥”。
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潘志荣,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工作在农牧区,7年来走遍全旗77个嘎查和行政村,巡访牧场牧点980多个、牧户3000多个,足迹遍及全旗1.8万平方公里土地。身为汉族干部的他为了熟练地运用蒙古语同蒙古族兄弟释法说理,他刻苦研读、虚心请教,成长为“蒙汉兼通”的检察官。他把牧民当成亲兄弟,与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安达情”。
1983年9月1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隆重举行了首次“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表彰了在自治区各条战线上为维护民族团结作出突出贡献的202个先进集体、557名先进个人。1984年6月12日,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表彰活动月”的通知》,决定从1984年起,每年9月为全区的“民族团结表彰活动月”。30多年来,1580个先进集体、2192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表彰;163个集体、160名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5家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65家单位被自治区命名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全局性工作来谋划,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进一步规模化、常态化,各民族守望相助的意识、“两个共同”理念、“三个离不开”思想、“五个认同”观念不断增强,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力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深深扎根各族人民心中,使“模范自治区”的荣誉永放光彩。
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3个专项规划的出台,使自治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成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全区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60%以上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
自治区制定专项规划,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占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38%和37%,少数民族公务员占全区公务员总数的32%,这些指标均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文化和谐是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
建国初期,内蒙古创立了面向基层群众的“乌兰牧骑”,成为全国文艺界的一面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文化大区、文化强区战略的实施,实现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入新世纪以来,实施了“草原文化”工程,创造性地提出草原文化与黄河文化、长江文化一并创造了中华文明的重大思想,提炼出“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草原文化核心理念。“中国梦·尽责圆梦”“德润草原·文明之行”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内蒙古是祖国“北大门”、首都“护城河”。自治区全面落实稳定第一责任,军民团结、军地联防,党政军警民合力治边,汇聚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情报互通、资源共享,联防联治、联控联管”的强大合力,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祖国北方边境安宁。
2016年12月,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到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民族苏木孟根诺尔嘎查看望慰问群众。在牧民米吉德道尔吉家,李纪恒书记走进厨房,看到热气腾腾的奶茶,他饱含深情地说,闻到飘香的奶茶就有了家的感觉,奶茶就是母亲的温暖,奶茶就是故乡。
在这片奶茶飘香的土地上,大家都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各族人民拧成一股绳,共同守卫着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着美好生活。
70年砥砺前行
内蒙古守住三条底线,不断释放民族地区的巨大潜力
2016年11月22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在首府呼和浩特市隆重召开。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将守住发展、民生、生态“三条底线”作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基本要求,这不仅是在总结过去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内蒙古未来进行站位高远的谋划,更是自治区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一大逻辑作出的战略部署,为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加快推动现代化内蒙古建设,开创发展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三条底线”中,发展底线是前提。
内蒙古作为欠发达地区,主要矛盾仍然是发展不足,坚持发展仍然是解决自治区所有问题的关键,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速不仅是自治区实现“两个翻番”目标的需要,更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需要。
内蒙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力保持高于全国的中高速经济发展速度;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化解经济发展中的潜在风险;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向“质量效益型”加速转变,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夯实根基。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意识,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十二五”期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75%。
投资不仅对当前经济增长具有关键性作用,也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基础。按照自治区出台的“十三五”规划,以及各行业专项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取得实效。2017年初,内蒙古结合进一步完善“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了自治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工程项目清单,涵盖基础设施、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民生四个方面,总投资约3.85万亿元,为今后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十三五”期间,项目储备约16万亿元,重点在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以及国家鼓励和引导的新投资领域做好项目谋划,推动项目储备多元化。
在自治区的大力支持和企业自身的不懈努力下,包钢今年实现首季“开门红”。(资料图片)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创新放在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方面继续提升自治区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加快打造一批大型数据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研究中心和双创基地。另一方面把创新同产业发展相结合,在更加注重通过创新引领、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培育具有我区特色和优势的新兴产业。
“三条底线”中,民生底线是目的。
“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都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都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殷殷嘱托,时刻激励着在民族区域自治道路上奋进的内蒙古各族人民。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内蒙古始终坚持富民优先的导向,努力让更多发展和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各级政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民生投入持续加大,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惠及民生的政策举措,连续多年实施各项“民生工程”,民生建设力度之大、效率之高、受益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通过强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民族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力度不断增强,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巨大改善,覆盖城乡、趋于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体系、民族传统文化等得到较快发展,主要社会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高于经济增速。大力实施扶贫开发工程、百姓安居和创业就业工程、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全覆盖工程,农村牧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守住民生底线,就是要坚持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扎实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工作,决不让一个困难群众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郑重的承诺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是头号民生工程,是沉甸甸的责任。”针对这个头号民生工程,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提出——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体制机制,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和“三到村三到户”要求,深化京蒙扶贫协作,加大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力度,因户因人施策,提高脱贫成效。
大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网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贫困地区尽快步入自主发展道路。
严格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和贫困退出机制,用好考核“指挥棒”,兑现脱贫“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个自治区贫困旗县全部摘帽, 2020年31个国贫旗县全部摘帽。
内蒙古已经挥起饱蘸曙光的如椽巨笔,笔端已经显现出更多人不懈追求的梦想与幸福。
“三条底线”中,生态底线是根基。
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也是内蒙古的潜力和价值。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强调指出:“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东北、华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
“决不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嘹亮的声音振聋发聩,令人警醒。
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紧跟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步伐,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牧还草、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修复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累计投入资金387亿元,实现生态建设规模2亿亩;认真落实草原生态补助政策,投入资金180亿元,将10.1亿亩可利用草原全部纳入保护范围;积极推进六大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投入资金478亿元,完成绿化面积615万亩。
与此同时,把环境治理和节约资源作为重要举措,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坚持用严格的责任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出台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落实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
作为祖国北部边疆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在追逐绿色的征程上,内蒙古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了一道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出现“整体恶化趋缓,治理区明显好转”的崭新局面。
70年锐意进取
内蒙古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型升级,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指出:“要坚持在加快发展中转型升级、在转型升级中加快发展,痛下决心减少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强化创新驱动、改革推动、开放带动、项目拉动,着力推动体制机制转型、产业结构转型、资本结构转型,全面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为了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对经济转型升级作了重点部署,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又作了重点强调:
积极构建多元发展、多级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的新型城镇体系,富有特色、具有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适应发展、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强力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五化”深度融合、深层互动、协同发展;着力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加快构建铁路网、公路网、航空网、市政网、水利网、能源网、信息通信网七大网络体系;
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自治区党委中心组2017年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上,李纪恒书记提出要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指示,痛下决心减少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坚决守住发展底线,加快推动转型升级。
抓住机遇,看准“华山一条路”,敢于闯关,方显勇者本色。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要指示的行动中,内蒙古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落子如飞——
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全区2016年秋季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建设动员大会上,“举全区之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内蒙古声音掷地有声,会议当天集中开工的重大项目投资超过7300亿元,为内蒙古以“顶天立地”的重大项目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辟广阔的前景;
2016年11月正式下发的《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让呼包鄂加速打造新兴世界乳业中心、世界级“稀土+”产业中心、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脚步更加稳健,为内蒙古以三市率先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辟广阔的前景;
2016年11月7日,全区大数据产业推介大会在北京的成功举办,800多亿元项目协议的签署,促进大数据应用若干政策的出台,开启了我区建设北方大数据中心和世界级大数据产业基地的豪迈之旅,为内蒙古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辟广阔的前景;
2017年2月8日召开的全区旅游发展大会,让“旅游+”上升为加快全区转型升级的大战略,“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声音嘹亮激昂,为我区在打造壮美内蒙古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辟广阔的前景;
2017年初和林格尔新区建设规划的出台,以和林格尔经济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临空经济区等中部产业核心区为引领,大气磅礴的“一核两翼六组团”产城布局亮相,为我区以产城融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辟广阔的前景;
2017年2月27日在北京成功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与中央企业合作恳谈会,掀开内蒙古与央企合作共赢的崭新一页,自治区以及9盟市与央企、金融机构累计签约383个重大项目,为我区借梯上楼发展大产业、构建大集群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辟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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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5日至6日召开的全区综合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暨2017年春季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建设动员大会提出,全面发起铁路网、公路网、航空网、市政网、水利网、能源网、信息通信网的基础设施“七网”同建攻坚会战,加快掀起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七业”同兴发展热潮,不断夯基蓄力,加快转型升级, 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这是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浩荡洪流,也是全面开启内蒙古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时代潮流。
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由量变到质变的惊人一跃,让内蒙古经济转型发展焕发出勃勃生机,体现在2016年全区经济转型成果中——
经济总量突破1.86万亿元,增速稳定在7%以上的合理区间。人均GDP持续超过1万美元,位居全国前列。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超千亿元,增速位居全国前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破2000亿元,同口径增长7%。
超额完成玉米种植面积调减任务,退出钢铁产能291万吨、煤炭产能330万吨,提前完成全年去产能任务。
主要农作物、牲畜良种率达到96%以上,建成全国最大的牛羊种业基地,绿色有机食品产量占全国1/3以上。
煤制烯烃、煤转电、煤转油、煤制气、稀土应用等资源深加工产业规模名列全国第一,风电、光电新能源产业装机规模居全国前列。
原煤、焦炭等传统产业产量下降,以云计算大数据、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上升到47.2%。
70年风雨兼程
内蒙古不断改革创新,为民族地区发展增添动力
1978年12月18日,《内蒙古日报》刊登了一条消息:
“商都县西坊子公社永顺堡大队社员潘秀莲一家积极饲养家兔,从1974年到去年年底,共向国家出售商品兔615只,收入832元,家庭年人均收入达52元。潘秀莲一家人决心养更多更好的兔,支援社会主义建设。”
就在这一年冬天,建国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巨轮的远航,内蒙古改革开放的航船从这一天起也拔锚启航,扬帆竞发。
同是在商都县,39年后,商都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1.3亿元,农村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633元,是当年潘秀莲一家人均收入的166倍。
当我们把视野从商都县所在的自治区中部扩展开去,从辽阔的北方草原,从浩瀚的西部沙漠,从广袤的南部平原,从茂密的东部林区,一条条让我们眼前一亮、心头一震的好消息纷至沓来,一幅幅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图景交相辉映。
“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和胸襟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通过大改革、大开放,激发全社会的创造热情,拓展各领域的发展空间,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这样强调,要求内蒙古抓好“三项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同俄蒙合作机制。
内蒙古坚定不移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的先行先试“三项改革” 任务,生态文明制度改革逐项落地,81%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与俄蒙通关便利化等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深化改革开放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治本之策。”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描绘出了思路清晰、目标精准的改革蓝图:
继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区先行先试的“三项改革”,不断在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龙头企业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同俄蒙合作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抓好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改革任务举措的落实落地。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国企国资改革、农村牧区改革、林区垦区改革,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决清除妨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各种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
内蒙古以“三项改革”的一马当先引领全区各项改革的万马奔腾,让改革成为加快发展的内在推动力。
对于内蒙古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新格局,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总结为16个字:“北上南下、东进西出、内外联动、八面来风。”
这看似简单的16个字,实则为内蒙古擘画了全方位开放的新画卷。
北上——积极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完善同俄蒙合作机制,深化各领域合作,加快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扩大对东北亚的开放,打造东北亚地区合作的重要枢纽。
南下——密切同港澳台及东南亚的交流合作,拓展向南开放的新空间。
东进——主动融入京津冀、辽吉黑等地区发展,积极承接沿海地区先进产业转移,抓好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园区共建。
西出——加强同中亚、西亚和欧洲的经贸往来,构筑向西开放的国际经贸大通道。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蒙古正在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和胸襟,以更加澎湃的开放活力,在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融入全国、走向世界。
新一轮京蒙合作全面启动,首届蒙商大会、香港重点合作项目推介会、阿尔山高端会议论坛、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成功举办。跨越大江南北,区域开放合作迸发出的耀眼火花,正在生成燎原之势。
2016年10月18日至22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分别与财政部、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能源局、林业局、旅游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国家部委在北京召开工作座谈会,就全面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共同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做好资源转化增值、大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动工业信息化建设和旅游业发展等进行对接,寻求更大的支持和帮助。
2016年11月,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率自治区政府代表团赴香港开展系列经贸合作和推介交流活动。代表团带着金额达94.49亿美元,涉及金融、物流、旅游、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的44个签约项目满载而归。
2017年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与中央企业合作恳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举行。在此次恳谈会上,自治区与各大企业现场签约重大项目88项,总投资额4020亿元。
登高望远,谋求发展。北上南下、东进西出、内外联动、八面来风,内蒙古展现出海纳百川的气势和胸襟,内陆开放的内蒙古样本呼之欲出。
这样的气势和胸襟来自习近平总书记“要跳出当地、跳出自然条件限制、跳出内蒙古”的指导,来自习近平总书记“通过扩大开放促进改革发展”“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重要指示,来自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
“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和胸襟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通过大改革、大开放,激发全社会的创造热情,拓展各领域的发展空间,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
70年弹指一挥间。
站在中国这艘改革发展的巨轮上眺望,内蒙古70年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雄辩地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三条底线”,坚持以先进文化为引领,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坚持依法治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内蒙古才能够拥有繁荣进步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明天。
这是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强大动力。
这是我们“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的力量源泉。
今天铭记历史,历史昭示未来。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 |